時間:
農(漁)會受理申請時間:99年09月16日起 至 99年10月15日
99年 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撥入指定之帳戶:99年12月07日
檢附證件:
1.本學期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。
2.前一學期學業、德行成績單。
3.以父母為申請人者,申請人及其配偶、學生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;以祖父母為申請人者,申請人與該學生於申請前2星期內之戶籍謄本及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4.申請人之存摺影本(農會信用部存摺)。
資格條件:
1.農保被保險人、農會正會員、漁會甲類會員。
2.申請人之子女、孫子女(申請人為學生之祖父母者,須與該學生同一戶籍連續6個月以上,有共營生活之事實。)
3.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(非空中大學、空中專校、在職班、輪調建教班、假日班、學分班、學士後各學系、公費生、延畢生、研究所)
4.年齡 (請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)
5.學業成績 平均70分以上
6.德行成績 乙等或70分以上(無等第或評定分數者,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2次以上之處分)
7.未申領政府任何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或補助
8.排富條款 學生之父母(父母再婚者以父或母及其配偶)98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元
簡化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手續,自97學年度第2學期起,免檢附「在學且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或補助證明書」。
屏東市農會服務窗口
會務股 電話:800-0871
葉雲香 分機:52
地址:屏東市民生路79之9號 二樓 (雍東加油站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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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以上資訊如有錯誤,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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